劳务承揽协议不是劳动关系,劳务承揽协议并非劳动合同。劳务承揽合同合法的条件是订立的双方当事人是自愿平等、协商一致且合法的,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。
一、劳务承揽协议是劳动关系吗
劳务承揽协议不是劳动关系。劳务承揽合同不是劳动合同,承揽合同和劳务合同之间具有某些共性,比如合同的目的实现都依赖于合同相对方提供劳动力,且其性质均属承诺、不要式、双务、有偿的合同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条
订立劳动合同,应当遵循合法、公平、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二、劳务承揽合同合法的条件
在双方平等自愿、协调一致、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公司能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。比方说,公司所需的保洁、保安、搬运、安装、运输、客服等工作都是可以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的,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劳务合同中明确。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,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,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。
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,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。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,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。
三、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何区别
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:
1.工作的独立性不同。前者需要按照雇主的要求工作;后者是承揽人自主工作。
2.义务性质不同。前者中雇员并不要求提供一定的工作成果,后者里承揽人要承担结果性义务。
3.承担合同执行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的责任不同。前者的赔偿责任由雇主承担,后者是由承揽人自己负责。